【山东】淄博新百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被罚款1.5万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1-09-23 10:02:12

1632302540(1).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淄博新百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处罚事由执法依据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姓名处罚结果处罚决定日期救济渠道备注
淄市监支处字〔2021〕08001号淄博新百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淄博新百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92370303MA3CH113XH
张天帅 罚款15000元整。2021/07/13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责任编辑: 王海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