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监局关于四川同善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决定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1-10-29 18:05:17

1635498254(1).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0月28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四川同善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同善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825MA2C0BY37

法定代表人

李北川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药监罚决〔2021〕20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当事人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大叶茜草(批号:190301)经监督抽检,【性状】项不符合《四川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5年版)》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七十四条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4824.00元;2.并处货值金额两倍的罚款9648.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4472.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964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4824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18

处罚机关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000MB1808933T


(责任编辑: 王海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