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正常运行 淄博世源天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1-11-29 10:03:51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26日,山东省淄博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示行政执法结果(淄博世源天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处罚事由执法依据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姓名处罚结果处罚决定日期救济渠道备注
淄市监支处字
〔2021〕03001号
淄博世源天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正常运行案当事人未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正常运行违反了《淄博市电梯安全条例》第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淄博市电梯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处罚。淄博世源天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91370303MA3CAKKP4T
巩一处罚款人民币五千元整。2021/01/22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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