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汇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飞行检查通报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2-02-17 14: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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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金华市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通报。其中对浙江汇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飞行检查通报如下:

企业名称

浙江汇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

张春生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浙妆20160275

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02084290550T

企业负责人

张春生

质量安全负责人

吴骊

企业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乾西乡杨石村原办公楼

检查单位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检查依据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检查发现的问题

   

检查中发现在机构与人员方面存在未按培训计划开展培训等问题,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检验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在厂房与设施方面存在制作间地面大量破损等问题,在设备方面存在部分设备缺少设备状态标识等问题,不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有关规定。

 

处理措施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并将相关情况在2个月内报送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处。


(责任编辑: 王海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