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金华市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通报。其中对浙江汇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飞行检查通报如下:
企业名称 | 浙江汇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张春生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浙妆20160275 | 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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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 张春生 | 质量安全负责人 | 吴骊 |
企业地址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乾西乡杨石村原办公楼 | ||
检查单位 |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 ||
检查发现的问题 | |||
检查中发现在机构与人员方面存在未按培训计划开展培训等问题,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检验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在厂房与设施方面存在制作间地面大量破损等问题,在设备方面存在部分设备缺少设备状态标识等问题,不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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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措施 | |||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并将相关情况在2个月内报送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