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3日,广东省中山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涉及中山市横栏镇美兰化妆品厂。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或营业执照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姓名或案发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中市监处字〔2021〕0087号 | 中山市横栏镇美兰化妆品厂销售未备案的化妆品案 | 中山市横栏镇美兰化妆品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G3358449M | 中山市横栏镇宝裕村中横大道112号 | 张发霞 | 当事人上市销售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 | 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奢萃·白茶清新控油洗发水 (批号:BN240654,规格:300ml/瓶)220支、(批号:BN240654,规格:20公斤/桶)12桶;奢萃·白茶清新控油沐浴露(批号:BN241048,规格:300ml/瓶)2桶;2.没收违法所得1970元;3.罚款10000元。 | 截至2022年2月15日未缴纳。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