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虚假广告 宁波八斤电器有限公司、慈溪智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各被罚款10万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2-03-10 14:07:44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将2021年查办的部分违法广告典型案件予以公布。其中宁波八斤电器有限公司、慈溪智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具体信息如下:

当事人宁波八斤电器有限公司在其淘宝店铺“益度自营店”销售一款标有“益度”注册商标的电器,宣传网页中使用了“德国进口黑科技益度取暖器电暖风机家用电暖气节能省电小型扬菱”“三秒速热”等宣传用语。

当事人慈溪智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其淘宝天猫店铺“vcj生活电器旗舰店”销售一款标有“VCJ”注册商标的电器,宣传网页含有“德国技术 一秒速热 ”“德国品牌 德系品质”等宣传用语。

经查,上述两款产品并非德国进口,在生产上述产品过程中,并没有引用德国进口技术,无德国专利,也没有与德国方面开展相关合作,当事人也无法提供“三秒速热”或“一秒速热”的证明。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2021年6月,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各处罚款10万元。

(来源:宁波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 王海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