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5月4日晚上11点,位于江苏省江阴市香山路上的某知名餐厅人声鼎沸,徐先生和宋女士落座后点了3斤小龙虾,吃了没一会,就吃到了一只死龙虾,口感极差。起初没在意,可吃着吃着,又陆续吃到死龙虾,徐先生和宋女士于是留了个心眼,凭着多年吃龙虾的经验,把盆里的死龙虾一只只挑了出来,数量接近三分之一。与此同时,旁边三桌客人也吃到了为数不少的死龙虾,于是,4桌互不相识的消费者联合罢吃,集体要求饭店方给予明确的说法与赔偿。
店方经理在事发当时处置不当,导致消费者情绪更加激烈,有部分消费者当场打了12345进行电话投诉,有消费者拍摄制作了视频发布在抖音上,随着抖音的阅读量越来越多,事情开始发酵。许多观众表示,原来对某知名餐厅还很有好感,也算江阴餐饮行业的一个知名品牌,没想到能出这样的事情,出了事情店方态度还如此强硬。此时,店方也意识到了自身管理的漏洞与不足,愿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5月6日早上一上班,江阴市消保委高新区分会就迅速介入调查,很快查清了事情的原委与过程,原来当班师傅由于没有严格执行后厨操作流程,当批采购回来的龙虾没有进行分拣,直接下锅进行烹制,导致4桌消费者吃到了很多死龙虾,纠纷由此产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的规定,按照消费金额的10倍进行赔偿,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4桌客人的消费金额分别是118元、118元、118元、98元,分别给予1180元、1180元、1180元和1000元的赔偿,总计赔偿4540元,店方负责人向消费者代表当场道歉。
消费者代表徐先生表示,赔偿不是目的,他们的维权举动,意在向餐饮行业传递一个信号,店大不可欺客,大店更应完善管理制度,以良好的口碑立足业界,服务市民,只要某知名餐厅整改到位,他们仍会进店消费。徐先生表示接受店方的道歉并撤销了抖音发布。
消保委高新区分会在5月6日晚上对某知名餐厅员工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法律法规的培训,执法人员表示,今后将加强市场巡查与督导,杜绝类似事件发生,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本案中,这家知名餐厅销售的小龙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进行赔偿。(来源:江阴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