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牛呀牛餐饮店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石市监处罚〔2023〕163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石市监处罚〔2023〕163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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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牛呀牛餐饮店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110107MACJ32LH0A |
工商注册号 | 110107604233112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谢亮亮 | |
违法行为类型 |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七)项 | |
违法事实 |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8月15日从天津锦食坊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了20斤凉皮,每斤2.4元,供货商免费赠送两包面筋,贮存条件:5-22℃保存,净含量: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3年8月14日,保质期3天。该面筋供当事人制作凉皮过程中作为原料使用。2023年8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发现已超过保质期的上述面筋半袋。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18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时止,当事人在该款面筋已超出保质期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上述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销售凉皮。期间共加工并销售凉皮3份,每份售价8元,货值金额共计24元,违法所得共计24元。 | |
处罚依据 |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处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4元;没收非法财物; | |
罚款金额(万元) | 0.1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24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9-11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3-12-11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