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金盛祥龙商贸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3-11-23 17:26:48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金盛祥龙商贸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市监处罚〔2023〕90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市监处罚〔2023〕90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金盛祥龙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062829041F
工商注册号110106015612282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赵术宝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
违法事实2022年9月26日,北京金盛祥龙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克伦堡1664啤酒10箱。 2023年5月30日,北京金盛祥龙商贸有限公司向北京瑞福祥安经贸有限公司销售克伦堡1664啤酒(规格:500ml)共1箱,因整箱售卖,故将中文标签随啤酒箱一起运送,未开箱逐个贴中文标签。 剩余9箱北京金盛祥龙商贸有限公司以零售方式卖出,均已开箱贴标签之后售卖完毕。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11-21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4-02-21
处罚机关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11/21
备注——


(责任编辑: 八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