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2024-1003)

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2024-01-15 17: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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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2024-100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违法行为种类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或负责人

处罚依据/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机关


贵市监处罚〔2024〕1003号

贵港市金诺商贸有限公司

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贵州茅台酒

91450802052716211L

杨凡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

(一)责令停止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二)对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三)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贵州茅台酒3瓶;

(四)罚款叁万叁仟零玖陆拾元整(¥33060.00),上缴国库。

2024年1月8日

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 王海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