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圣泰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淫羊藿(批号:20230201)案

广西药监局网站
2024-03-19 17:25:39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广西圣泰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淫羊藿(批号:20230201)案)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
1桂药监流稽罚〔2024〕2号广西圣泰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淫羊藿(批号:20230201)案广西圣泰医药有限公司91453267630743558Q刘永付当事人于2023年7月12日购进入库中药饮片淫羊藿数量5.0Kg,购进价格为203.00元/Kg;2023年10月7日,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检3袋,数量共0.75Kg,购买价格为225.00元/Kg,购买金额共计168.75元;2023年11月1日,当事人销售了上述批次中药饮片淫羊藿0.25 Kg,销售单价380.00元/Kg,销售金额95.00元;2023年11月20日,当事人销售了上述批次中药饮片淫羊藿2.0 Kg,销售单价为300.00元/Kg,销售金额600.00元。2023年12月4日,当事人下发药品召回通知书,并于2023年12月5日召回上述批次中药饮片淫羊藿数量共计2.25Kg。因此,本案货值863.75.00元,违法所得168.75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销售的劣药淫羊藿(批号:20230201)数量4.25 Kg;2、没收违法所得壹佰陆拾捌元柒角伍分(¥168.75)。
主动履行
2024年3月14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10日


(责任编辑: 八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