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金磷复合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不合格粒状过磷酸钙案

铜陵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2024-04-10 15:28:35

2024年铜陵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27号)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内容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
1铜市监处罚〔2024〕27号铜陵市金磷复合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不合格粒状过磷酸钙案铜陵市金磷复合肥有限责任公司汪平安91340700737307998W当事人2023年8月20日生产的粒状过磷酸钙,游离水的质量分数不符合GB/T20413-2017标准,当事人生产不合格粒状过磷酸钙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处货值金额1.25倍罚款350元,没收违法所得28元,罚没合计378元。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30日


(责任编辑: 八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