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州市配装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本抽样检验结果及有关数据不得用作商业用途)
2023年第4季度,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配装眼镜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56批次样品,经检验,有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 GB 13511.1-2011《配装眼镜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等标准,对顶焦度、柱镜轴位方向偏差、棱镜度偏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水平光学中心与眼瞳的单侧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多焦点镜片子镜片的垂直位置(或高度)、多焦点镜片子镜片的水平位置、多焦点镜片子镜片顶端的倾斜度、光透射性能、厚度、色泽、表面质量、镜架外观质量、装配质量等项目进行检验。
主要不合格项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水平光学中心与眼瞳的单侧偏差。
主要不合格项目情况分析:
1.光学中心水平距离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验配人员在切割装片等装配过程中马虎大意,造成误差过大;同时企业质检人员对该项目也不重视,未能对其严格检验把关。
2.水平光学中心与眼瞳的单侧偏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装配加工人员和质检人员未对该项目进行严格把关,有的企业甚至根本未对该项目进行质检,目前不少企业对该项目质检把关不严,为了简化检验项目和流程,往往只是简单目测一下左右光学中心距离基本一致就算通过。
附件:2023年广州市配装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附件:2023年广州市配装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1.jpg
附件:2023年广州市配装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2.jpg
2023年广州市配装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 |||||||||||
序号 | 被抽查市场主体名称 | 被抽样市场主体地址 | 生产单位名称 (标称) | 生产单位地址(标称) | 产品名 称 | 商标 (标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 批号 | 综合判定 | 不合格项目 | 备注 |
55 | 广州聚视元科技信息 有限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内自编 1号1号馆首层1-1-B011(不可作 厂房使用) | 广州聚视元科技信 息有限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内自 编1号1号馆首层1-1-B011(不 可作厂房使用) | 定配眼 镜 | 单光:R:-4.50 Ds RPD:35 mm L:-4.00 Ds -1.00 DcX180 LPD:35 mm | 2023/10/17 | 不合格 | 定配眼镜光 学中心水平 距离、定配 眼镜水平光 学中心与眼 瞳的单侧 偏差 | ||
56 | 广州市荔湾区港宁眼 镜店(普通合伙) | 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45号101房自 编A004 | 广州市荔湾区港宁 眼镜店(普通合 伙 ) | 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45号101房 自编A004 | 近视眼 镜 | 单光:R:-3.50 Ds L:-3.00 Ds -1.00 Dc×95 PD:64 mm | 2023-10- 10 | 不合格 | 定配眼镜水 平光学中心 与眼瞳的单 侧偏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