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电动自行车消费提示

西安市场监管
2024-10-14 10:45:47

2024年3季度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结合

日常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及有关案例

提醒广大消费者

购买和使用电动自行车时

注意以下事项

PART1

了解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是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使用的电池通常有两种,一种是铅酸蓄电池,一种是锂离子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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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2

选择正规商家购买

选择信誉良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购买电动自行车,避免购买“三无”产品,确保所购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同时记得索要发票,这是日后消费维权的重要凭证。购买后依法及时登记上牌。

PART3

查看产品标识和认证

选购带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标志和合格证的电动自行车。标志铭牌和产品合格证上应清晰标明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商或商标、生产厂家及地址、制造日期、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驱动方式(电驱动或电助动)、最高设计车速、整车质量、电动机功率和额定电压、电池种类和出厂日期等信息。

整车编码应在车架本体不可分隔的醒目部位(多位于前管和中接头处)表面;电动机编码应永久性地刻制在电动机外壳上。如果没有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则该车涉嫌非法销售。

电动自行车执行的标准,必须是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池充电器执行的标准是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如果想要购买使用锂离子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电池执行的标准最好是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2024年11月1日实施)。

骑行电动自行车还需佩戴头盔,头盔执行的标准是GB 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要根据头围尺寸选择合适的产品,头盔应与头部贴合,稳定舒适并具有足够的视野,重量不宜过重。注意头盔的壳体和缓冲层要能够覆盖额头至后脑的主要保护区域;佩戴装置应牢固,且不会因为误操作而被打开;如果有护目镜,应有卡槽等定位功能,打开后不应自行滑落。

PART4

查看产品性能参数

根据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使用电驱动功能行驶时,最高车速不超过最高设计车速,且不超过25km/h;装配完整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当行驶车速达到15km/h时应持续发出提示音。

PART5

查看产品外观尺寸

检查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电池的型号、生产厂家是否与合格证一致。

关注6个尺寸:一是整车高度(除后视镜外)小于或等于1100mm;二是车体宽度(除车把、脚蹬部分外)小于或等于450mm;三是前、后轮中心距离小于或等于1250mm;四是鞍座高度大于或等于635mm;五是鞍座长度小于或等于350mm;六是后轮上方的衣架平坦部分最大宽度小于或等于175mm。

若尺寸不符合上述要求,涉嫌改装了原厂的零部件。

PART6

拒绝非法拼装、改装、加装车辆

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切记不选择经营者私自拼装、加装、改装的车型;不得加装音响、照明等电路,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不得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不得篡改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装置,使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不得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车篷、车厢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要严格按照产品合格证上标注的“蓄电池类型”使用,不要混用电池、改变电池类型(如将铅酸蓄电池换成锂电池,或者将锂电池换成铅酸蓄电池)和扩大电池容量。

不要听信商家所谓的“跑得更远、跑得更快”等承诺,确保购买的电动车符合国家标准。不要听信商家关于可以加装电池调整限速器速度的建议,也不要擅自要求商家作上述加装调整。改装、拼装后的电动自行车往往会在蓄电池、限速器等关键零部件上使用非“产品合格证”上明示的零部件,使用中易出现安全隐患。

提醒广大购买者,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造成损坏的,不属于保修服务范围。

PART7

使用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01

使用前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按照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电动自行车。

02

充电时应采用原车的配套充电器,严禁混用不同电池种类、不同电池参数的充电器。

03

在电动自行车专用充电桩充电。严禁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更不能“飞线充电、电瓶入户充电、人车同屋充电”。充电时要远离易燃、可燃物,以防电动自行车起火后造成更大的事故。

04

在接通或断开充电器与电池的连接前,先断开电源。若充电指示已完成,应及时取下充电器,防止过充。

05

行驶中,不要将充电器放在车上,避免路面颠簸导致充电器内部发生短路,充电时引起自燃;避免在雨天、积水路段行驶和充电,以防电机进水,充电时短路着火。

06

电动自行车骑行结束后,电池需冷却20分钟以上,待恢复正常温度再进行充电。

07

定期检查维护。定期到维修点做检查,防止接触不良引起发热,避免线路老化、磨损而造成漏电、接触不良或短路等故障发生。经常检查电池是否有鼓包现象,充电器是否完好,如需更换,请选择电动自行车说明书上配套的型号。选择规范电池,慎购低价电池。

08

电动自行车长时间不使用时,建议定期对电池进行充电,以保持适当的电荷水平。

09

在骑乘电动自行车时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骑行者既可佩戴摩托车乘员头盔,也可佩戴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不要购买和使用自行车、滑板、轮滑等运动头盔或用安全帽替代电动自行车头盔。杜绝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穿行等行为。骑行时要集中注意力,不并行、不抢道,安全礼让,有序通行。

(责任编辑: 凌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