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庐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合肥欢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4年6月17日,庐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合肥欢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4月3日,庐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合肥欢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亦未在其店堂大厅、包厢经营场所的墙面等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行为,庐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二、新站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功夫楼餐饮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4年10月9日,新站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功夫楼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10月9日,新站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功夫楼餐饮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亦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行为,新站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蜀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牛大胆自助火锅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4年9月24日,蜀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牛大胆自助火锅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9月24日,蜀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牛大胆自助火锅店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消费者存在食品浪费现象。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行为,蜀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四、瑶海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来盒中式快餐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4年7月8日,瑶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来盒中式快餐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7月8日,瑶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来盒中式快餐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行为,瑶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五谷者,万民之命,国之重宝,粮食充裕、百姓衣食无忧就会社会安定,国家更易稳固。倡导和推行食品节约、反对并惩戒食品浪费既是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也是保障粮食供给、端牢中国饭碗的坚实基础。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督促餐饮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反餐饮浪费提醒、提示制度,引导消费者节约点餐、杜绝浪费,倡导文明用餐“新食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