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张先生想将一辆旧汽车卖给云亭某汽修厂,工作人员了解到张先生刚买了新车,就告知他可以帮他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于是张先生让商家代为申请补贴。但9月5日商家负责人告知他,旧车已经报废,无法申请补贴。张先生遂将情况反映到江苏省江阴市消保委云亭分会,希望消保委能让商家退还代理费1000元、报废后得到的钱或赔偿一辆相同的车。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消保委云亭分会工作人员立即开展核查。商家负责人表示,自己之前确实帮其他顾客办理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相关政策要求旧车和新车登记在同一人名下,并有日期的要求,但张先生新车过户的日期不满足要求,所以无法申请补贴。因张先生之前催促商家申请补贴,旧车报废是必经流程,商家就去将旧车报废,没有预见到无法申请补贴的结果。旧车报废的钱已经扣除代理费后转给张先生了。
分会工作人员联系张先生,张先生认为自己原本是要卖车的,是商家说可以申请“以旧换新”补贴,现在自己不要求补贴了,但商家应该退还代理费。分会工作人员指出,商家没有履行自己的约定,不应当收取代理费。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商家负责人将代理费全额退还给张先生。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案例中,商家未能履行双方约定的义务,没有为消费者代为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退还代理费。
【消费提示】
“旧车置换”“以旧换新”等优惠政策,对有处理旧车需要的购车者很有吸引力,但消费者对政策往往并不了解,在出现纠纷后维权困难。
消保委在此提醒,消费者首先要找比较可靠的商家进行旧车处理,其次要向商家问清楚相关优惠政策的具体情况,做出理性选择,再次尽量要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并保留相关凭证,以保障自身权益。出现纠纷后要注意收集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