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停电,消费者买单?

江阴消保委
2024-12-12 15:30:02

【案情简介】

近日,江阴市消保委临港分会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今年9月在璜土一宾馆订购房间,但是入住后当天下午就停电了,直至第二天中午,宾馆称停电是因为整栋楼的维修,非其责任,不愿意退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

江阴市消保委临港分会在收到消费者投诉后,工作人员前往该店调查,经询问发现该店停电原因是该栋其他店铺电线短路导致的,确实非宾馆原因,但是宾馆也未能提供给当天消费者约定的供水供电等服务,经向商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终商家同意全额退款并赠送免费住一天的优惠券,双方达成和解。另有2名消费者也在那天入住的,商家也将主动联系致歉退款。

【法规链接】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因经营者自身的原因停止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告知消费者,并作出妥善安排;造成消费者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消费提示】

商家在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因外部因素而无法完全履行约定事项,但商家不应以借口推卸责任,而应采取适当措施妥善处理问题。优秀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通过提供卓越的服务和高质量的产品和积累良好的口碑,方能在市场中占据领先地位。

(责任编辑: 加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