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华丰塑胶有限公司对医用电子体温计主动召回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2024-12-13 16: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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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华丰塑胶有限公司报告,由于医用电子体温计产品外包装标识不规范,可能引起消费者的认知偏差,莆田市涵江华丰塑胶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医用电子体温计(闽械注准20202070506)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华丰塑胶有限公司召回事件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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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丰塑胶有限公司召回事件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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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凌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