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关于2种抗(抑)菌制剂产品抽检结果不合格的公示
近期,我委在落实省疾控局抗(抑)菌制剂专项抽检工作中发现,狼毒藓痒宁草本抑菌乳膏、海步抑菌霜2种抗(抑)菌制剂产品检出激素类禁用物质。
针对以上不合格抗(抑)菌制剂产品,我委已发协查函至相关省份疾控部门。同时,责成市区疾控机构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并督促经营单位下架不合格消毒产品。
我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抗(抑)菌制剂不是药品,属于消毒产品,产品包装上标注的是“卫消证字”而非“国药准字”,不具有治疗疾病的作用。
2024年深圳市抽检不合格抗(抑)菌制剂产品信息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或净含量 | 生产日期/生产批号 | 标注的生产企业 | 标注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 | 经营单位 | 检测结果 |
1 | 狼毒藓痒宁草本抑菌乳膏 | 15g/支 | 20240503;20240501 | 山东仁中康药业有限公司 | 鲁卫消证字(2023)第R009号 | 常州逸茂昕贸易有限公司(1药网) | 检出丙酸氯倍他索460μg/g。 |
2 | 海步抑菌霜 | 15g/支 | 20240402;24040207 | 湖南达克世家药业有限公司(总经销商:广州市海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湘卫消证字(2022)第0037号 | 长沙纳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药网) | 检出丙酸氯倍他索0.139μg/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