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你点我检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共抽检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餐饮食品、酒类、饮料、糕点、糖果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共13个食品大类50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测项目见附件1。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总体情况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本次共抽检食品和食用农产品501批次,合格498批次,不合格3批次(详见附件2、附件3)。
二、核查处置情况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购买时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如在购物时遇到未能及时召回的通告内的不合格产品,请广大群众不要购买,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食品安全相关问题,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1日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仅是对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此通告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禁止他人断章取义、随意删减。
附件2 | |||||||||||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 |||||||||||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 购进)日期/批号的样品所检项目) | |||||||||||
序号 | 标识生产企 业名称 | 标识生产企 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 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 址 | 样品名称 | 样品规格 | 生产(购进) 日期 | 不合格项目 |检验结果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
1 | / | / | 宾阳县黎塘 镇维迪餐饮 店 | 宾阳县黎塘镇 建设西路16 号 | 橙子 | / | 2024-12-11 | 联苯菊酯(mg/kg)I 0.23|0.05 | 南宁海关技术 中心 | ||
2 | / | / | 郑耀娟 | 横县峦城镇商 贸城 | 橙子 | / | 2024-12-13 | 联苯菊酯(mg/kg) | 0.081 |0.05 | 广西华测检测 认证有限公司 | ||
3 | / | / | 南宁高新区 檀明洋餐饮 店 | 南宁市高新区 罗赖新村(1-2 号)罗赖四组 文化室一楼 1-1号商铺 | 红糖馒头 (自制) | / | 2024-12-12 | 糖精钠(以糖精计) (g/kg) |0.214|不得 使用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 酸计)(g/kg) |0.149 |不得使用 | 南宁海关技术 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