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醇基液体燃料基本知识
醇基液体燃料是以醇类(如甲醇、乙醇、丁醇等)物质为主体配置的燃料,俗称醇基燃料。目前市面上大部分醇基燃料通常是以甲醇为主要原料,按特定工艺配方,经化学勾兑合成的一种生物质液体燃料。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醇基液体燃料》(GB 16663)标准和《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主要成分均为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并且主要成分质量比或体积比之和不小于70%的混合物(经鉴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的除外),可视其为危险化学品并按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
二、醇基燃料的危害
(一)许多醇基燃料添加的都是改性后的工业甲醇。甲醇易燃、挥发度高,其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混合物,浓度达到6-35%会产生爆炸。使用不当的容器储存醇基燃料、使用不符合资质的车辆运输醇基燃料,都极易导致爆炸事故的发生。
(二)醇基燃料中的工业甲醇易挥发,对人体会产生严重的损害:
1.甲醇有较强的毒性,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血液系统影响最大,它经消化道、呼吸道或皮肤摄入都会产生毒性反应;
2.甲醇在体内氧化产生甲醛和甲酸也都有毒性,破坏脑神经细胞,产生永久性损害,甲酸进入血液后,损害肾脏、导致肾衰竭;
3.由于甲醇及其代谢物甲醛、甲酸,易引起视网膜细胞、视神经损害,破坏视觉神经细胞,严重者视力急剧下降,可造成持久性双目失明;
4.皮肤长期接触可引起皮肤脱脂、干燥、皲裂、皮炎;
5.严重甲醇急性中毒会出现剧烈头痛、恶心、呕吐、视力急剧下降甚至双目失明和昏迷,最后可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三、醇基燃料安全使用条件建议
(一)储存场所安全条件:存储容器与周边民用建筑(餐厅、茶楼、宿舍、厨房等)、明火或散发火花点安全距离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要求,设置地点应相对独立。存储容器区域应保持通风良好,防止阳光直射;设置在独立房间内的应采用外开门,配置防爆机械通风设施和防爆型照明灯具,开关设在室外,储存容器应设置有相应容积的围堤等收集设施。切忌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等混储。存储容器区严禁使用产生火花的器材或工具。
(二)容器与管线:存储容器宜选用防静电PE桶、不锈钢桶等专用容器,并保持容器密封、适时更换。输送管线选用镀锌钢管。存储容器出口、室内与燃具入口均应设置应急阀门。连接燃气灶具软管不宜超过2米。使用单位最大存储量不宜超过半个月使用量(最大量不超过1000L)。
(三)教育培训: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负责人应对醇基燃料的储存使用全面负责,并有专人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和管理。
(四)警示标识:存储容器周围应设置“严禁烟火”“严禁吸烟”等安全警示标志、标语。存储容器的显著位置应设置警示告知卡,介绍甲醇主要危险特性、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应急电话等内容;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对与处置能力。
(五)购买运输装卸:使用单位应将供应醇基燃料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及配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证》、配送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等证件复印件登记、建档、留存备查,留存时间不少于一年。装卸燃料时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
(六)消防设施:厨房内的电气管线应穿钢管,并采用防爆灯具。存储和使用场所应配备有效的干粉灭火器、砂土、灭火毯等消防应急器材。
广大消费者要高度重视醇基燃料安全问题,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食用来源不明“散装白酒”等白色液体,避免误饮误食事件发生。在就餐过程中,拒绝在明火没有熄灭的情况下添加燃料,以防被烧伤、烫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