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样的医疗广告,涉嫌违法!

深圳市场监管
2025-02-20 11:14:41

用专家、患者的形象作证明或宣传

这样的医疗广告您遇到过吗?

注意!

这是违法广告!

市监君先带大家看个案例

以案说法

“深圳xx口腔诊所”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矫正牙齿就能重获“自信”?来听听诊所Cara护士怎么说》《想用甜美的笑容俘获众心,还得找靠谱的正畸医生》,分别包含患者治疗前后对比图片、卫生技术人员信息。当事人利用患者和卫生技术人员名义进行宣传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10000元罚款。

相关规定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项规定,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医疗广告是社会大众了解医疗服务的重要途径

其规范化与公众健康息息相关

市监君在此提醒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要引以为戒

严格审查广告内容

依法规范广告发布行为

(责任编辑: 加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