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市场监管部门发布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淮安市场监管
2025-02-21 17:36:06

2024年,淮安市市场监管部门突出广告导向监管,聚焦民生服务重点领域,严厉打击违法广告发布行为,查处了一批违法广告案件。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社会公众识别防范虚假违法广告能力,现公布一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案例一

淮安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2024江苏公务员考试面试精讲班,即将开班,限时优惠!”的广告,发布广告的课程内容包含“面试考官亲授讲解案例体验实战演练”等字样。经调查,当事人的授课老师中并无面试考官,课程内容从网上直接下载。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二)项相关规定。

2024年3月,清江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下达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广告合规指导,后续检查中未发现广告违法行为。

案例二

淮阴区某超市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快团团”组织销售抑菌膏,在小程序上发布了该抑菌膏产品的宣传广告,广告中含有“适用皮炎、湿疹、灰指甲等症状”,并使用“按疗程用”等用语。该产品标签显示为消毒用品,产品标签标明的产品功效是“有效抑菌”。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使用医疗用语、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发布广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2024年7月,淮阴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广告,罚款5000元。处罚决定下达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广告合规指导,后续检查中未发现广告违法行为。

案例三

江苏某运输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公司自建网站上使用漏绘钓鱼岛、赤尾屿以及我国南海诸岛等重要岛屿、岛礁的不完整“问题”地图进行广告宣传。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四)项规定。

2024年11月,涟水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下达后,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广告合规指导,后续检查中未发现广告违法行为。

案例四

金湖某健身运动中心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某团购平台开设网店,主要销售拳击、散打、自由搏击等课程,当事人在店铺中发布了多张学员手持奖牌、证书或奖杯的照片,构成利用受益人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相关规定。

2024年1月,金湖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下达后,执法人员跟踪整改并对当事人进行广告合规指导,后续检查中未发现广告违法行为。

案例五

淮安某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其微信视频号发布一则题为“替抗美援朝英雄老兵解决无法咀嚼问题……”的视频广告,广告中使用当事人做牙齿活动修复术的患者名义、形象作证明。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2024年6月,清江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下达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广告合规指导并不定期开展抽查,未发现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 凌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