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公告(2025年第1期)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及安徽省药品质量监督抽验计划要求,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本行政区域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抽查检验发现的不符合规定药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查检验不符合规定药品
(一)经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标示为永州市永靛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白鲜皮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二)经安徽省宿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安徽省泽华国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五加皮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总灰分、【浸出物】。
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三、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规规定,对相关企业和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特此公告。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7日
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序号 | 检品名称 | 生产单位或产地 | 批号 | 规格 | 抽样环节 | 供样单位 | 检验依据 | 检验结论 | 不符合规定项目 | 检验机构 |
1 | 白鲜皮 | 永州市永靛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 | 20240101 | 厚片 | 经营单位 | 宣城盛国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 《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性状】 | 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2 | 五加皮 | 安徽省泽华国药饮片有限公司 | 200401 | 统 | 经营单位 | 宿州市心连心医药有限公司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检查】总灰分【浸出物】 | 安徽省宿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