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高考、中考期间广告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5-06-05 16:17:13

全省各广告经营主体: 

2025年高考、中考即将来临,为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保障考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高考期间广告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禁发布违法违规广告 

1.严禁虚假宣传。不得发布含有“保过”“保提分”“押题命中率100%”“考试命题专家授课”等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的广告。 

2.不得发布贩卖考试作弊器材、提供“代考”“助考”等违法广告。

3.不得以“内部指标”“内部名额”“定向招生”“保录取”“降分录取”等名义进行虚假招生宣传。

4.严禁发布宣称“内部数据”“保证成功率”“不滑档”等虚假承诺的填报志愿广告。

5.食品、保健品广告不得宣传“提高智商”“增强记忆力”等未经科学验证的功效,严禁暗示可替代日常膳食。 

二、规范教育培训广告 

1.校外培训机构广告应符合“双减”政策要求,不得违规宣传学科类培训。 

2.广告中不得使用科研单位、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考生、家长的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

3.不得发布渲染教育竞争压力、夸大培训必要性,制造考生家长焦虑的广告。

4.严禁虚构或夸大培训效果,如“快速提分”“短期逆袭”等误导性内容。

三、加强互联网广告管理

1.网络平台应严格落实广告审核责任,杜绝违法违规广告投放。 

2.严禁利用弹窗、悬浮广告等形式强制推送涉考广告。 

四、严格履行广告审查义务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应落实广告审查制度,严格查验广告主资质,核对广告内容真实性,确保广告合法合规。 

五、法律责任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广告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请各相关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高考、中考期间良好的广告市场环境。各单位及广大群众如发现违法违规广告,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6日 

(责任编辑: 陆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