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1月3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期)》显示,本次该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酒类、饮料4大类食品471批次样品,其中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酒类、饮料4大类15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污染物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其中,标称榆林市榆阳区农福泉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农福泉纯净水,1批次亚硝酸盐(以NO₂⁻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亚硝酸盐能一定程度上反映水体被污染的情况,若饮用亚硝酸盐严重超标的水可能会引起中毒。《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中规定,亚硝酸盐在包装饮用水中最大限量值为0.005mg/L(以NO2-计)。水中的亚硝酸盐可由硝酸盐转化而来,硝酸盐有天然来源和人为来源,水体被细菌污染后,在一定温度下细菌会释放出硝酸盐还原酶,将水中的硝酸盐还原成亚硝酸盐,另外如果消毒控制不当,也会导致输水系统中亚硝酸盐浓度升高。
标称西安市临潼区华清一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天一泉饮用纯净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西安市阎良区海韵饮品配送中心销售的标称西安市临潼区雄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铜绿假单胞菌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桶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原因可能是水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流通环节中,存放时间长,水桶多次循环使用增加了二次污染风险。
据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