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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晋果香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香蕉被检出不合格
2020-04-20 22:18:4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4月17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0年第18期)。

据公告,北京晋果香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香蕉,被检出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埠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小知识:

吡唑醚菌酯为杀菌剂,属于甲氧基胺基甲酸酯类,通过抑制菌株的呼吸作用,进而达到杀菌的效果,可防治香蕉黑星病、叶斑病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规定香蕉中吡唑醚菌酯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检验机构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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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晋果香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周庄村大洋路农副产品市场一层香蕉库房N12

香蕉

计量称重

/

2019-10-22(购进日期)

吡唑醚菌酯(mg/kg)0.20║≤0.02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