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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将重罚食用“野味”
2020-04-22 22:40:47 中国市场监管报

本报讯 广东省珠海市市场监管局日前透露,《珠海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了珠海市禁食野生动物范围以及可食用动物的范围,在酒楼、饭店、农庄等场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个人违法食用“野味”将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为今后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提供了法律遵循。

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珠海市市场监管局今年1月23日发出通知,在全市范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禁止活禽交易。为做好这项工作,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实行驻场值守与巡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严防死守,全方位、地毯式开展监管执法工作,检查农贸市场7718个次、商场超市5379个次、农副产品经营户46870个次、餐饮店44680个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14683个次,立案查处违规经营活禽案件39件。

下一步,珠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贯彻执行《条例》规定,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条例》宣传,使消费者认清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使经营者认清交易野生动物的法律风险,倡导健康消费理念,营造禁食野生动物良好氛围,构建社会共治体系。

该局将学好用好《条例》,加强网络平台、广告监测,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仓储冷库、农副产品专卖店、餐饮店等市场主体进行检查,彻底斩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链。该局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从严从重处罚,严厉打击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大曝光力度,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条例》全面贯彻实施。

□刘宾山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