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4月23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关于2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据通告,贵阳市南明区都市小新豆米火锅店销售的秘卤樱桃鸭被检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食品检验检测所。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表示,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已责成相关市、自治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将向社会公布。
小常识
亚硝酸盐是一类无机化合物的总称,主要指亚硝酸钠,是自然界中普遍存在的含氮无机化合物。亚硝酸盐是一种护色剂、防腐剂,一般用于发色作用,使肉制品呈现诱人的鲜红色,提高产品的商品性。亚硝酸盐可以在体内与胺类化合物反应生成具有致癌性的亚硝胺,对人体健康带来风险。原卫生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第10号公告中规定,禁止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在餐饮自制的酱卤肉制品中检出亚硝酸盐的原因,可能是餐饮服务单位为改善产品色泽,同时弥补加工卫生条件不佳,延长产品保质期而超范围使用。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 | / | 贵阳市南明区都市小新豆米火锅店 |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市南路42号逸天城4楼426号[油榨社区] | 秘卤樱桃鸭 | / | / | 加工日期:2019-8-21 | 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39mg/kg║不得使用 | 贵州省食品检验检测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