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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惠尚百货超市销售的1批次黄豆芽被检出不合格
2020-04-30 07:55:3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4月29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3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6期)》。

据通告,通许县惠尚百货超市销售的1批次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0.138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郑州)。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相关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小常识:

4-氯苯氧乙酸钠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明确豆芽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得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由于4-氯苯氧乙酸钠可减少豆芽根部萌发,加速细胞分裂,使豆芽更加肥嫩、粗壮,提高豆芽的产量,仍有违规使用现象。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检验机构名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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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惠尚百货超市

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城关镇烟草路1

黄豆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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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氯苯氧乙酸钠(4-氯苯氧乙酸计)0.138mg/kg║不得使用

食用农产品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郑州)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