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公示对江苏省中油泰富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苏环行罚字〔2021〕82第121号)。
信息显示,江苏省中油泰富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为“废气超标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江苏省中油泰富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