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公示对苏州新雅居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苏环行罚字〔2021〕07第026号)。
信息显示,苏州新雅居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苏州新雅居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