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14日,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路桥区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143号)。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143号)
根据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检验报告》(NO:802100001065),涉及我区一家食品生产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浙江锐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凉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8月17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对当事人生产的黑凉粉进行抽检,2021年9月17日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出具《检验报告》(NO:802100001065),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理由铅(以Pb计),菌落总数,霉菌项目不符合Q/ZRS0002S-2018《黑凉粉》要求。
(二)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
2021年9月24日,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抽检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2021年9月24日,当事人对抽检批次黑凉粉予以召回,当日召回182盒,截至2021年12月14日,我局未接到消费者食用该黑凉粉的相关投诉。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浙江锐爽食品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要求当事人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规定,采购原料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查验生产商、经销商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保证原料合格,同时要求当事人严格按照生产流程和工艺生产食品,保证生产的食品合格。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