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宝晶纸塑有限公司被罚款7.5万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2-03-18 16:16:18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昆山市宝晶纸塑有限公司处罚款7.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苏环行罚字〔2022〕83第60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环行罚字〔2022〕83第60号

违法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处罚内容


罚款7.5万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


7.5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昆山市宝晶纸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6748894245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建军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01

处罚机关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方编码


0

公示截止时间


2023-03-01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