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超标排放 张家港骏马涤纶制品有限公司被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2-03-18 16:16:43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公示关于张家港骏马涤纶制品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苏环行罚字〔2022〕82第045号)。

信息显示,张家港骏马涤纶制品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为“废气超标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张家港骏马涤纶制品有限公司处罚款31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环行罚字〔2022〕82第045号

违法事实


废气超标排放

处罚内容


罚款31万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


31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张家港骏马涤纶制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739419635P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洪斌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01

处罚机关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方编码


0

公示截止时间


2023-03-01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