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苏州赛康精密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被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2-04-08 14:06:52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公示关于苏州赛康精密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苏环行罚字〔2022〕82第061号)。

信息显示,苏州赛康精密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是“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苏州赛康精密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处罚款1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环行罚字〔2022〕82第061号

违法事实


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内容


罚款10万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


10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苏州赛康精密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MA277CMT5J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倪洪伟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11

处罚机关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方编码


0

公示截止时间


2023-03-11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