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吴江市八都新联染厂的行政处罚信息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3-02-20 15: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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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获悉,吴江市八都新联染厂被罚款65.82万元整(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苏环行罚字〔2023〕09第19号)。

信息显示,吴江市八都新联染厂的违法事实为“违反环评制度、违反‘三同时制度、违反排污许可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吴江市八都新联染厂处以罚款65.82万元整。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环行罚字〔2023〕09第19号

违法事实


违反环评制度、违反三同时制度、违反排污许可制度

处罚内容


处罚款65.82万元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


65.82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吴江市八都新联染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138245625T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恩明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2-07

处罚机关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方编码


0

公示截止时间


2024-02-07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