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14期食品抽检信息。其中,山东恋味食品有限公司、新泰市余粮食品有限公司因食品防腐剂超标被点名。
具体涉及:标称山东恋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恋味食品”)生产的1批次“老庞家+字母+图案”红薯(地瓜)淀粉(分装)(生产日期/批号:2022/6/1,规格型号:300g/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新泰市余粮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市余粮食品”)生产的1批次“中麦汇美”面包干(榴莲味)(生产日期/批号:2023/3/3),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介绍,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淀粉中不允许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糕点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最大使用量为0.5g/kg。
据了解,防腐剂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延缓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败变质。长期食用防腐剂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中国质量新闻网了解到,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对此,中国质量新闻网尝试致电山东恋味食品、新泰市余粮食品了解本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的相关情况。前者负责品控的一位工作人员称,不接受采访;截至发稿时,后者电话多次拨打未能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