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23日,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涉及乌鲁木齐新边界贸易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生产经营的新疆鹰嘴豆(熟)(生产日期:2023-08-01)。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生产经营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该公司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09.89元;2.罚款10000元,罚没款合计10209.89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当事人生产经营的新疆鹰嘴豆(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为产品储存不当。当事人优化产品储存条件,将产品的原料和成品都放入冷库储存。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