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石家庄市栾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2023年第LC2023038号)。
栾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2023年第038号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风险控制和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1批次姜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姜。被抽样单位:栾城区丽姿餐饮饭店,购进单位:栾城区绿农蔬菜批发部。采购日期:2023年8月20日,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噻虫胺项目不合格(不符合GB 2763-2021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农残超标姜的供应商栾城区绿农蔬菜批发部,未能提供该批次姜供货商的证照造成无法追溯的后果。栾城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该门市加强食品购进管控,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栾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4元、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编号:冀市监石处【2023】13012423000206号该批次姜不合格,经营者未能留存供货商的证照造成无法追溯的后果。栾城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该门市加强食品购进管控,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栾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4元、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