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7期)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2023-11-24 1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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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7期)

市局发布的《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17期),涉及我市6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象山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象山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7月31日向象山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DBJ23330200005132629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购进9公斤,已销售9公斤,现场无库存。执法人员已责令其召回不合格食品并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二、象山一百欧德隆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象山一百欧德隆超市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8月1日向象山一百欧德隆超市送达了编号为DBJ23330200005132660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购进10公斤,已销售10公斤,现场无库存。执法人员已责令其召回不合格食品并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宁海娄洋生鲜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海娄洋生鲜超市销售的原味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7月24日向宁海娄洋生鲜超市送达了编号为DBJ23330200301131735ZX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购进47公斤,已销售47公斤,现场无库存。执法人员已责令其召回不合格食品并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四、宁波市鄞州五乡情皖大食堂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五乡情皖大食堂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7月25日向宁波市鄞州五乡情皖大食堂送达了编号为DBJ23330200005132291ZX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五、宁波市鄞州五乡川妹川菜馆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五乡川妹川菜馆销售的草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7月7日向宁波市鄞州五乡川妹川菜馆送达了编号为DBJ23330200005132417ZX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购进3.4公斤,已销售3.4公斤,现场无库存。执法人员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六、宁海县而回又来饭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海县而回又来饭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7月24日向宁海县而回又来饭店送达了编号为DBJ23330200005132461ZX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购进15公斤,已销售15公斤,现场无库存。执法人员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3日

(责任编辑: 王海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