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广联百货有限公司销售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非食品接触用塑料购物袋案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2024-04-17 17:28:33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信用信息“双公示”

深圳市广联百货有限公司销售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非食品接触用塑料购物袋(条码:6971618890069)案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信用信息“双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市监龙处罚〔2024〕坂田133号
处罚名称:深圳市广联百货有限公司销售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非食品接触用塑料购物袋(条码:6971618890069)案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生产者、销售者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结果:罚款42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深圳市广联百货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邱洁鹏
处罚决定日期:2024-04-16
处罚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责任编辑: 八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