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第18期)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站
2025-04-23 15:34:11

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第18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1家食品加工小作坊。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贵州省忆可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2月13日,我局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No:XBJ25520115702801828),由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管局委托贵阳海关综合技术中心对当事人生产经营的忆可丝土豆片(批次为:2025-1-13)进行检验,报告显示该批次忆可丝土豆片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17401-2014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膨化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并不申请复检,检查未发现货架及仓库有同批次不合格产品,故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未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同日报局领导批准予以立案。执法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提取相关证据,现已查清违法事实,予以调查终结。

(二)经查明,该批次不合格忆可丝土豆片当事人于2025年1月13日生产,共生产了18包。生产每包土豆片成本6元(包含土豆、燃气、食用油以及人工等),售价为7元/包,共销售18包(检测机构抽检16包、抽检人员购买了2包),已无该批次库存,故违法所得为18元,货值金额为126元。

(三)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该小作坊予以整改。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该企业开展了自查活动。

(四)该小作坊于2025年2月21日张贴召回公告及进行退货赔偿。

(五)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我局已安排辖区各市场监管分局对辖区内各企业进行检查,要求各企业在购进、销售时加大自查、自检力度,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1日

(责任编辑: 八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