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3月11日,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2019年1月份食品行政处罚案件情况。
其中,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016)显示,哈尔滨众联广告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原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作出处罚:没收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处罚类别 | 处罚结果 | 备注 |
2018016 | 哈尔滨众联广告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哈尔滨众联广告有限公司 | 91230103MA1AU2BK0J | 路 明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自动履行 | 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1.没收不合格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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