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银保监罚决字〔2023〕2号
被处罚
当事人
个人
姓名
单位
名称
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主要负责人
贺力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业务数据记载不真实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4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