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为民 服务社会

中国质量新闻网
□ 方 平
2007-08-11 07:43:00

执法为民  服务社会

——记第五届辽宁省优秀青年卫士、沈阳市质监局浑南分局管理科科长王宏林

    2006年5月24日下午5时30分。
    美国某国际知名公司全球公共关系总监程女士,礼貌地握着沈阳市质监局浑南分局管理科科长王宏林的手,深情地说:“我们对贵分局精湛的业务能力、高超的办案水平和人性化执法的方式深表钦佩,并代表美国公司向你们,同时也向您表示尊敬。”
    王宏林,这位名不见经传的小科长,是什么惊人之举能让这位从大洋彼案专程飞抵沈阳的国际知名公司的大人物感慨万千呢?
    事情还要从他办理的一个行政案件说起。
    2006年4月18日上午,王宏林在对辖区内美国某国际知名公司生产的MP3数码随身听产品检查时发现,该店所售的3种型号的MP3数码随身听产品,应在国家强制性(3C)认证范围之内,而经销商却不能提供3C认证证书。
    “难道知名的国际大公司也在违法经营?”职业敏感使这位干练的执法高手产生了疑问。
    王宏林清楚,美国这个公司是世界著名的百强企业,无论其对华投资规模、国际影响力,还是法律应对能力、社会背景等绝非一般,如果侦办此案,分局乃至其本人将面临的风险也非同一般。分局领导边听他的汇报,边思量着如何应对眼前的挑战。
    “请局长放心,我有足够的把握拿下这一案子。”素有“攻坚大王”之称的王宏林斩钉截铁地表态。局长同两位副局长对视了一下,重重地挥了一下手,“中国的法律尊严同样不可侵犯,立案!”
    这是一个技术性较强的行政案件,他要求办案人员不仅要具备较强的法律运用能力,还要具备一定的音视频播放设备的专业知识。王宏林带领他的专案小组,一头扎进了全方位、立体化搜寻证据的过程中。经过近20天的努力,终于得出了被调查的3款MP3产品应该属于强制认证产品的结论。
    大规模的执法行动很快引起了美国这个公司总部的震惊。
    5月18日,受美国公司总部指派,其全球公共关系总监程女士及对中国3C认证非常熟悉的亚太地区产品认证执行经理吴先生等人分别从美国、新加坡、北京飞抵沈阳,与王宏林等人展开了正面交锋。
    较量的结果使美方代表惊讶地意识到,这位年轻的不卑不亢的科长不仅是法律专家,更对他们公司的产品性能了如指掌。一时间,他们原有的自信被尴尬、紧张的神情所淹没。在无可争议的事实面前,他们不得不承认了违法行为,并真正感到了事态的严峻。
    下午5时30分,美方代表正式表态:愿意接受处罚,从即日起把在中国市场销售的所有被调查产品立即撤柜。
    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当这位70年代出生,身材适中,文静且略带腼腆的小伙儿站在笔者面前的时候,似乎与我们想像中高大形象有很大反差。
    他,90年代毕业于东北大学,获MPA硕士学位,1996年3月考入沈阳市质监局大东分局,2003年11月经全市质监系统选拔,调至浑南分局工作,现任浑南分局管理科科长。由于表现突出,分别于2002年、2003年、2006年被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评为优秀公务员。
    交谈中,我们从他那不时流露出的对工作高度热情,对事业执著坚定的目光中,感受着一种力量———执法为民,服务社会。
    2003年11月,浑南分局正式成立,作为系统选拔出的精兵强将,他以最佳人选被安排在分局管理科。在分局组建初期,他一头扎到了工作的第一线,足迹遍布新区的各个角落,不论是组织新区名牌产品申报、企业标准的制定备案、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还是规范整顿三好街计算机组装市场,到处都留下了他的足迹。
    “你一方面要抓好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另一方面又要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的职责,这么多的工作,累吗?”笔者问。
    “不累是假话,但一看到收获,也就觉得轻松了。”他推了一下眼镜,略带腼腆地笑了一笑。
    交谈中,他告诉我们,办理像强制性产品认证(3C)这类违法案件,需要知识积累,多年来,他养成了一种习惯,就是每天都要挤出时间,学一点专业知识,经常为自己充电。
    王宏林自到浑南分局工作3年来,先后承办各类行政案件25件,其中万元以上大案11件,5万元以上重大案件8件,从未出现一起错案。特别是近两年来,他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并在浑南分局党组的领导下,重点在生产、流通领域探索强制性认证违法案件查处新途径、新办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几年来,他在实践中摸索出的方法、经验,不仅为质监系统在新形势、新环境下,成功地探索出一条在流通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新路子,也为全市质监系统树立了新典范。
    作为一名行政执法人员,他时刻要求自己严格按照《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办理,坚决杜绝程序违法。他常说:“我们在执法过程中不遵守办案程序,就会使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出现偏差,就会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作为政府的公务人员,徇私枉法,不仅损害的是个人和集体的形象,更重要的是损害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在办案过程中,他特别注重办案艺术,从不以势压人。认真体现宣教结合,做到以法服人、以理服人,使行政相对人真正认识到自身的违法行为,真心接受处罚,从而改正违法行为。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总是以身作则,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他为人光明磊落,在工作中遇到突发问题和出现矛盾时,都能做到摒弃个人利益,求同存异,维护全局形象。生活中,他乐于助人,分局同志有事情都愿意找他帮忙。
    王宏林同志以勤奋务实、敬业爱岗的良好作风,开拓创新的工作理念,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表现了当代公务员的优秀品质,也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今年初,他作为沈阳质监系统唯一候选人,被共青团辽宁省委授予“第五届辽宁省优秀青年卫士”称号。
    谈话即将结束时,他的手机突然响起。“不好意思,我的同事刚刚查获一批涉案物品,要我到现场支援。”望着他匆匆离去的身影,站在我身边的小李喃喃地说:“唉,王科长总是这样忙碌。”《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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