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抓质量”的一条根本途径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09-08-21 13:48:48

    “从源头抓质量”, 质量的源头到底在哪里?

    在企业、生产经营者那里。

   质量是企业“产”出来的,而不是监管部门“管”出来的。质量的主体是生产企业。因此,质量的源头在企业、生产经营者那里。这是一个站得住脚的观点,应该被广泛接受。认识到这一点,有利于调整好企业和监管部门在质量管理中的关系,有利于确立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立法明确生产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建立和推行分类认证注册制度和合格品供应商制度,建立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建立全国联网全国共享的企业/生产经营者质量和诚信体系,这是“从源头抓质量”的真正有效的根本途径。

    一、  立法明确生产经营者的质量责任。

   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作修改,如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国境卫生检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等。

   在所有涉及产品/商品质量的法律中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者为其产品/商品质量的完全责任方,监管部门只负有监管职责。

    对质量监管可能存在空白的领域,尽快立法,完善法律制度,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监管。

    另外,可以考虑立法规定,所有法定监管和法定检测实行免费制度。

    二、建立和推行分类认证注册制度、合格品供应商制度,分类建立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一)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务院各相关部委共同制定各类产品的认证标准、方法、规范;

    (二)企业、生产经营者依规定向经国家认监委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认证;

   (三)获得认证的产品的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者有资格向各监管部门申请注册成为合格品供应商;

    (四)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务院各相关部委分类分批公布合格品供应商名单;

   (五)各企业、生产经营者必须从名单中的合格品供应商取得原材料、配件、辅料、部件……等等;

    (六)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分类监管。

   如农业部负责农产品如蔬菜、水果、粮食、畜禽、水产品等,即动植物及其初级加工品,农药、兽药、饲料,等等,卫生部负责供人类用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业和质监部门负责电子、电器……等等,依此类推。

    (七)分类建立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在收集可靠的、足够的科学数据的基础上,科学客观地进行分析、评估和判断,分类建立风险评估模式、风险管理机制和预警机制。如食品、农产品、药品列为一类高风险产品,其它涉及安全、健康、环保、反欺诈、国家安全的产品为二类风险产品,等等。

    三、建立全国联网全国共享的企业/生产经营者质量和诚信体系。

   当前各界多在谈论此事,怎么建?我看就两招:其一是立法机关制定一部《诚信法》。其二是利用网络,依法由各监管部门和海关、税务、银行等提供基础信息,建立全国联网全国共享的企业/生产经营者质量和诚信体系网,实现信息共享,加强监管的效率和效果。

    这是一把达摩克斯剑,高悬于企业/生产经营者的头顶之上。

   这就是真正的“从源头抓质量”,也是本人目前能想到的唯一可能实现“从源头抓质量”的根本途径。(潮州检验检疫局 沈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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