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公务员不可以是农民?

21世纪经济报道
2010-08-03 11:27:27

    义乌“非转农”事件后的地权驱动

    特约评论员 傅蔚冈

   之所以发出公务员可不可以是农民的疑问,是源于不久前浙江义乌市委组织部对195名公务员“非转农”事件的处理。2010年初,在义乌市委组织部在一次针对公务员户籍的全面的检查中,发现当地有195名公务员的户籍从城市迁往了农村。为何“非转农”会成为很多公务员的选择?与户籍捆绑在一起的经济利益恐怕是主要因素。

   据悉,在义乌一个农村户口大概包含着100万元的价值。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城市化扩张所带来的土地升值,农村户口价值还存有上涨的空间。一个理性的人,如果在“非转农”之后并不会改变其目前的工作状态,那么他也会毫无犹豫的选择非转农:现在的工作可以获得稳定的现金流,而获得农业户口又可以为今后获得一笔巨额的一次性货币收入,何乐而不为呢?

   之所以质疑公务员的“非转农”,而公众对此现象也深恶痛绝,大概有两个方面原因:一是公务员在非转农的过程中通过不劳而获而攫取了大量的财富;二是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存在着种种违法的行为。因此,义乌市相关部门对那些“进村分钱”的公务员的户口迁出,获得了不少好评。

   但是,仅仅将这些公务员的户籍迁出村集体经济组织就算是解决了这个问题吗?事实上,义乌市的这次清理“非转农”事件,并没有让“非转农”事件得到一个满意的答案。从表面上看,这次冲突可以归结为户籍与公务员资格的问题,但溯及本源,则是折射出城乡二元的体制下的种种弊病。

   公务员是不是城市居民的专有权利?据媒体披露,此次义乌处理的195名公务员中,涉及到两部分群体:其中101人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即为多年前在农村招聘的干部,并未及时转为城市户口并持续至今;还有94人则是主动将户口从城市转回农村。如果说后者的非转农是存有通过权力与民争利的嫌疑,那么此前一直是农村户籍的公务员转为非农业户口,当地政府的强制农转非则是有违法之嫌了。虽然说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公务员几乎都是非农户口,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公务员必须是非农户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户籍并非是公务员的前提性要件,而纵观《公务员法》全文,也没有禁止农民成为公务员的规定。由此可见,当地政府将那些原本持有农村户籍的公务员强制转为非农业户籍,并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在计划经济时代,非农户口意味着国家提供的就业和一系列的社会福利。作为靠近权力核心的人员,公务员的基本生活当然是由国家负担。但是即便如此,在那个时代还存有非农户口的公务员:如陈永贵成为国家副总理时其户籍还在大寨,而吴仁宝在成为江阴县委书记时,他的户籍还是在华西村。在市场经济的今天,由于捆绑在非农户口上的福利越来越少,非农户口对农业人口的吸引力逐步减弱,而在那些经济发达地区更是如此。因为非农业人口则是由于和土地捆绑在一起,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它的珍贵性会逐步得到体现:一个最为明显的例子就是,农村人可以在城市购房置业,但是城里人却无法在乡下买地。也正是这个原因,很多人放弃了通过大学而改变户籍的方法,而选择了以农业户口进城念大学,因为农村户籍中有着巨额的经济利益。

   由此可见,公务员可不可以是农民,这本该是由公务员自己决定的私事,而无需组织处理的大事: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农民都可以通过考试或者选举成为国家公务员。而在今天中国这事之所以会被如此关注,这是因为中国当下以身份为纽带的农村经济组织与现代通过市场契约为基础的市场经济的紧张关系所致。在现代中国,城里人获得财富的方式只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而在农村,农民除了自己的劳动以外,还可以通过集体经济成员的身份获得相关企业的分红。换言之,农民的收入在很大程度上是属于身份性收入,而不是自己的劳动所得。英国史学家梅因曾说,“迄今为止,所有社会进步的运动,都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在城市已经通过契约作为经济活动基础的中国,农村中却还残留着以身份为基础的经济制度。

   当农民这一身份不再具有财产性收入时,公务员可不可以是农民就不会成为公众关注的问题。中国要实现这个转变,当务之急是理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当农民的收入不是通过其身份,而是通过其劳动获得时,自然不会有那么多公务员会在乎这个农民身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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