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12家无证培训班被取缔 另有39家限期整改

新华网
2010-08-06 16:55:28

   近日,济南市教育局通报了针对暑期非法办学行为的集中整治行动的检查结果。据了解,在第一阶段的集中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共查处无证办学、违规招生等非法办学行为51起,其中12所培训班因无证办学且不具备办学条件被责令停止办学、予以取缔。

   据介绍,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自7月22日开始,由济南市教育局和济南市民政局联合执法整治非法办学行为。截至7月28日,第一阶段集中整治行动已经结束。在活动中,济南市教育局和济南市民政局重点查处了市内五区无证办学、违规招生、违规刊发招生广告等非法办学行为。在为期一周的时间里,执法人员共查处无证办学、违规招生等非法办学行为51起。其中督促限期整改的39家,责令停止办学、予以取缔的12家。

   那么,在12家培训机构被取缔后,已经报班的学生将如何安置?济南市教育局成教处一位负责人介绍说,济南市教育局在下发取缔通知的同时,已要求这些培训部门根据学生的意愿对学习人员进行妥善处置。“如果家长和学员提出退学,那么培训机构要按照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予以退款。如果学员要求继续在此学习,培训机构要按照事先的合同,完成教学内容。但是,被责令停止办学和予以取缔的,坚决不允许继续招生。”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济南市登记在案的民办机构共有500多家,其中仅市内五区就超过了400家。此次查处的51家无证办学机构中,有相当一部分不符合省里规定的基本办学条件,且存在不少问题。“像校舍不足200平方米,专职教师少于7名,学校资产低于10万元,办学环境较差,无法保证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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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睁大眼睛选培训学校

   每逢暑假,各类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大街上的广告更是铺天盖地,令人眼花缭乱。济南市教育局成教处的原处长提醒准备报班的家长和学生,有几个证一定要看。

   首先要看一下该培训机构是否有教育部门审批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民政部门颁发的民非企业登记证、物价部门审批颁发的收费许可证以及有关部门审批颁发的相关证件。此外,家长和学生要根据培训学校的培训资格、开设专业、教学条件和收费是否合理等情况,由消费者本人自主选择培训学校和培训专业。当然,如果因为一时盲目报错了班,且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可以向培训机构所在县区的教育部门和民政部门进行投诉。(卢玉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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