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扫黄打非"办开展打击淫秽色情出版物专项行动

人民网
2011-09-06 16:43:05

   记者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获悉,9月5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至11月5日在全国开展打击淫秽色情出版物和有害信息专项行动,多措并举,铲除“黄毒”,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文化环境。

   据了解,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曾于2009年11月至2010年5月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打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网络文化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是,当前淫秽色情出版物特别是光盘出现反弹势头,不少城市大型电子城、电脑城及其周边公开叫卖、摊点摆售、隐蔽兜售淫秽色情光盘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城市甚至成套销售以未成年人为题材的淫秽色情光盘,危害极大,影响恶劣。同时,网络淫秽色情信息境内传播方式越来越隐蔽,非法网络电视棒等传播新载体层出不穷,一些淫秽色情网站利益链尚未完全切断,通过广告联盟投向涉嫌淫秽色情网站的违法和不良广告有增多趋势。针对上述现象,这次专项行动将以扫除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特别是打击淫秽色情光盘为工作重点,以中心城市为重点区域,切实力口大对“涉黄”企业、店档、网站、游商等的打击力度。

   通知要求各地“扫黄打非”办公室从清市场、端窝点、追源头、断渠道、办大案等方面,协调新闻出版、文化执法、公安、工商、城管、工信、交通等部门多管齐下,协同作战,坚决遏制“黄毒”蔓延。一是反复清查市场。重点检查大型电子城、电脑城及其周边,出版物批发零售、手机销售维修等场所,坚决取缔贩卖淫秽色情光盘的游商摊点,深入追查淫秽色情光盘存储窝点,大力整治手机、计算机、网络电视棒销售及其信息预装下载业务。二是强化源头治理。全面检查复制企业特别是光盘复制企业,重点检查有不良记录的复制企业,尤其是检查复制委托书制度执行和SID码备案使用情况,并由检查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在检查报告上签字。从严从重查处未按规定使用委托书和SID码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吊销许可证。严厉打击地下光盘复制、刻录窝点。三是净化网络环境。加大对中文淫秽色情网站的打击力度,敦促电信运营企业提升网站备案率和备案信息准确率,大力整治搜索引擎、音视频网站、交友网站等,深入查处投放违法和不良网络广告的广告联盟,切断网络淫秽色情利益链。四是加强物流监管。加强对物流企业、托运站、货运站等的日常监管,建立物流企业“黑名单”制度,力口大检查力度和巡查频次。五是深入查办案件。重点查办制售、储运淫秽色情出版物的案件,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50至100张(盒)以上的和贩卖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100至200张(盒)以上的,一律按程序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办,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继续加大对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涉黄”案件“落地查人”的力度,深入查办利用网络电视棒传播淫秽物品、通过广告联盟发布违法和不良广告的案件。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负责人强调,案件查办工作是推动“扫黄打非”深入开展的重要抓手,也是衡量专项行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各地“扫黄打非”办公室要充分发动群众举报,完善接受举报方式,落实举报奖励制度;认真调查核实线索,协调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获得的案件线索,追根溯源,一查到底,重点案件要实行查案与追责齐头进行。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将对四川德阳“1.21”销售盗版淫秽光盘案、广东广州“2.28”淫秽及非法光盘窝点案、广东广州“5.10”非法光盘包装窝点案、贵州贵阳“5.18”批销盗版淫秽光盘案、江西九江“6.29”制售非法网络电视棒传播淫秽物品案、福建漳州“12.26”淫秽光盘窝点案、甘肃兰州“12.30”贩卖淫秽光盘案等加大督办力度,推动案件快侦、快审、快判。各省(区、市)“扫黄打非”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上报一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加大刑事打击力度。

   专项行动期间,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将联合有关部门派出检查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出版物市场状况进行评估检查。对工作不得力、行动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问题不解决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直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复制企业等检查签字后发现问题的,循名责实,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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